2011/03/30-99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口試期間自4/1開始!!
您好!
99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口試期間自100/4/1∼100/7/31,若您預計於本學期提畢業口試申請,請您務必於口試日期前兩星期將相關文件送至管研所辦理申請手續(辦公室建議口試日期不要晚於7/15,以便預留時間辦理離校手續)。
管理研究所
EMBA碩士學位口試申請注意事項
碩士生畢業口試請儘量於口試日期14天前備妥相關文件,向辦公室提出申請。
注意事項:
一、口試期間:上學期:10/1∼隔年1/31;下學期4/1∼7/31。
二、請填寫修課狀況調查表、考試委員推薦表、聲明書,備妥「歷年修課資料及成績表」(學校首頁(www.ntust.edu.tw)à學生資訊系統à輸入學號、身證份號碼、生日及密碼à點選成績查詢直接列印網頁畫面)乙份及英文畢業證書申請書一併送本所。
※成績表必需顯示出學分數及成績;請不要列印各學期成績通知單。
三、請自行向各系所系辦借用口試教室(工管系2737-6343、企管系2737-6733、資管系2737-6773)。
四、口試前一天請至管研所辦公室拿口試費領款收據,口試當天請委員填寫,辦公室彙整請款後,會計室會直接將口試費匯入各位老師的帳戶。(校外口試委員請指導教授先代墊口試費用)
五、口試當天需準備文件:
1.評分表正本三份。(每位口試委員各乙份,請依學校規定至學生資訊系統線上登錄後列印)
2.審定書正本一份(請依學校規定至學生資訊系統線上登錄後列印)
注意:1.指導教授欄僅請指導教授簽名。
2.其餘口試委員簽名於委員欄內。
3.推薦書正本一份。(請依學校規定至學生資訊系統線上登錄後列印)
六、口試結束之後,請將口試費領款收據、評分表、審定書送回辦公室,審定書待所長簽名之後領回裝訂在論文中。
七、論文編排格式、轉檔及上傳圖書館操作方式請參考圖書館網站。
八、管研所論文封面編排格式請參考附檔,書背學年度要正確,否則研教組會退件。
九、請務必於當學期結束前(上學期:1/31;下學期7/31)之前辦完離校手續,否則當次口試失效!!
